首页 > 校园文化 > 正文

泰兴市宁界小学分管教学副校长安全工作责任书
2015-12-14 20:18:45   来源:   点击:

(2014——2015学年度)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学校代表:                        责任人:
Copyright(c) 2015 泰兴市宁界小学 主办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广陵镇兴宁社区9组 联系电话:0523-87292131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苏公网安备 32128302000267号 技术支持:泰兴市星火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