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
2、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
(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
(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理由、整改措施和办法等;
3、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半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接着酝酿和提交提案;
4、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提案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