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园文化 > 正文

宁界小学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制度
2015-12-14 19:08:50   来源:   点击:

  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

  1、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聘请少数有特殊专长的非教职工代表参加。

  2、专门工作小组根据教代会的任务和职权,学校设立女工小组、生活福利工作小组、信息技术小组、纪检工作小组。

  (1)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监督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3)根据教代会的授权,审定本专门工作小组分工范围需要决定的问题;

  (4)办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Copyright(c) 2015 泰兴市宁界小学 主办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广陵镇兴宁社区9组 联系电话:0523-87292131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苏公网安备 32128302000267号 技术支持:泰兴市星火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