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首位,倡导全员育人。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以“德育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工作,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充分整合德育资源,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学生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陆群
副组长:叶文兵 张建林 戴黎明
成 员:夏光余、陈卉、吴军、马济亚及全体班主任
职 责:主要负责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报名、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和受导学生的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德育导师制”的内涵
德育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身上,导师将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班级管理新模式,
“德育导师制”旨在动员全体教师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从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关心帮助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德育导师制”是“班级德育工作导师制”的简称。它是依据师生双方的个性、兴趣、特长、爱好,尊重师生双方意愿,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导师对受导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习方法、心理成长、生活情感,特长培养等方面予以关注与培育的过程。
四、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寻找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使每位教师在教书、育人两方面水平不断共同提高,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五、导师工作原则与方法
(一)、导师工作原则:
1、个性化原则。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高度重视学生的个性,善于发现个性、研究个性、发展个性。
2、亲情化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和学生交朋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导师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发现学生成功、成就,鼓励学生的进步。
3、渐进性原则。遵循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循序渐进地实施教育。
4、实效性原则。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
(二)、导师的工作方法:
德育导师采取的工作方法主要有:
1、“身教”育人、人格熏陶。导师只有重视自身的人格修养,注重身教,才能以自己的模范人格为学生树起前进的目标,导师应以自身的人格魅力“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人格的塑造。
2、交流谈话、心理相容。导师通过经常性地与学生谈话,以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走进学生的心田,建立心理上的认同,达到心理相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可以根据导师自己的特点与学生的特点运用有特色的交流方式,如有的导师有意识地将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操作技巧运用到导师制工作中,运用行为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技术来矫正学生的问题行为,一些导师则通过周记、书信等方式和学生进行“笔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培养健全人格;一些导师则利用学校网站论坛、电子信箱和学生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为学生分担烦恼和忧愁。
3、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导师创造条件,培养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的能力,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内部动机,通过学生对自己心理和行为上积极主动的自我调节,达到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目的。
4、教育与研究相结合。导师把教育学生看作是一项日常工作,同时也是一个研究的课题,对于所引导的过程与效果进行记载、分析,撰写个案分析材料,定期开展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上的交流与完善,不断提高“导”的水平。
六、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
(1)调查并确定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教师。
(2)调查需要受导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受导学生名单由各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主要是问题生、学困生、家庭特殊的学生等。)
2、德育导师的确定及使用
(1)担任德育导师的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2)德育导师的确定: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年级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确定人选。
具体步骤为:先由有意担当德育导师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递交年级组,年级组汇总后上报大队部,大队部根据德育工作情况统一汇总确定初步人选写出意见,报分管副校长审核,最后由校长签字颁发聘书。原则上班主任不再担任德育导师。
(3)使用办法:领导小组在确定德育导师的人选后,向师生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每学年选择一次,原则上一名德育导师指导1—2名学生。
(4)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3、明确导师工作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2)关心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合理指导学生的学习。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指导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的辅导。
(4)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及时与学生家长、其它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
(6)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困惑。
3、确定受导学生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受导学生。每位导师一般指导1—2名学生,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应优先予以考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提出受导要求。
4、确立受导关系
学校公布选配的导师名单、简介和指导特长,向导师提供相关学生的材料,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学校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导师关系确定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班主任要向导师提供受导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风格、学习弱势、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
5、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受导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导师每1周至少与受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并记录辅导内容;受导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必要时可随时汇报和咨询。
(3)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每学期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家庭情况、个性特征、实施目标与步骤、初步效果等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学生个案分析,学校定期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和评比,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5)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七、考评及奖励
1、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机制。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一是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二是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三是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四是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2、建立对“受导学生”的跟踪评价机制。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同班同学甚至家庭、社区等方面的信息来源渠道,对“受导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并设立适当奖项,对进步显著的“受导学生”进行奖励。学校将加强对评价机制的探索和研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价办法,促进“德育导师制”工作的不断完善。
3、导师奖励制度
A、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每学年对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被认为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津贴,每学年评出若干名“校级优秀德育导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B、德育导师每年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评职的重要条件,在外出学习、培训、骨干教师评选以及学科带头人评选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利,拒不接受德育导师工作的一票否决。
八、工作要求
1、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切实提高对“德育导师制”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德育导师制”要切忌“假、大、空”,要以各种形式为载体,强调知与行的一致,强调师生的实践与体验,让教师通过体验得到锻炼,让学生在体验中受教育,在实践中求效果。
2、要及时总结经验。“德育导师制”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制度,因此,在试行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学校要善于发现和总结经验。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借鉴、整合已往成功经验,使导师制更具有生命力。另一方面,要勇于创新,鼓励年级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切实可行、具有年级特色的操作办法。
3、要不断扩大推广面。富有亲情化、个性化的导师制度是德育工作增强实效性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我校今后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的有力尝试,为此,各年级要在认真抓好试行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不断推广,努力做到“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最终使“德育导师制”成为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小溪塔高中特色的德育工作新亮点。
九、实施德育导师制应注意的事项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又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德育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德育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本身也是德育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导师承担对教学班的管理,德育导师则重点放在对学生思想道德品行的教育引导,学业和特长的培养与指导,心理与情感的培育与疏导,关注到学生的方方面面,关注到学生思想和心理的细微变化,并以学生的朋友、顾问身份作为其成长的指导者,架起师生间的“心灵桥梁”,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德育导师与班主任工作要各有侧重,形成合力,形成管理学生的有效机制。
3、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德育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与家长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